

平泉市博物馆公益鉴定活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国家文物局、河北省文物局加强文物鉴定的工作安排,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,普及文物保护和收藏鉴定知识,积极引导民间合法合理收藏,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服务功能,平泉市博物馆将于近期推出文物藏品公益鉴定咨询活动。特公告如下: 鉴定时间、地点 鉴定时间:2026年10月 24 日(周六),上午10:00-11:30; 鉴定地点:平泉市博物馆一楼展厅序厅 鉴定须知 有鉴定需求的藏品持有者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。 一、鉴定门类:青铜器、陶瓷器、杂项。 二、鉴定藏品范围: 1.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; 2.合法收藏的文物; 3.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。 三、不予鉴定的藏品: 1.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; 2.盗窃、盗掘、走私的文物; 3.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; 4.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; 5.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鉴定范围的。 四、由于该鉴定咨询属于面向社会、服务群众的公益性活动,因此只提供口头的意见结果,仅供申请人参考。不出具文书,不具有法律效力,不得作为证据使用,不涉及所有权认定和拍卖、质押、出售、赠与、继承等任何其它相关用途。 五、鉴定现场请保持秩序和卫生,禁止吸烟,禁止大声喧哗。鉴定时藏品持有者自行打开包装,鉴定完毕自己包装物品,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请看管好自己物品避免丢失。 鉴定活动流程 一、有鉴定需求的藏品持有者须提前联系我馆工作人员报名,告知联系电话和藏品种类、数量。 二、鉴定当日(2026年10月24日),藏品持有者于9:30-10:00到博物馆一楼展厅序厅,在登记区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,填写申请鉴定承诺书,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等候区按登记顺序等待鉴定。鉴定完毕的人员从出口离开,请勿在现场逗留。 活动咨询电话
0314-6063168 张老师 王老师
编辑:王亚男
审核:高 雷